01
意义与形式
背景:柏拉图的一篇名为《克雷特利斯》的文章中提到了一个关于语言的争论。克雷特利斯认为:一个事物的名称是由它自身的性质决定的。而赫莫吉尼斯反对这种观点,认为一个事物的名称是人们约定俗成的,也就是出于惯例的原因。只要人们同意,形式是可以更改的。最后由苏格拉底进行总结。他认为一个单词可以进行拆分逐一解释。比如catastrophe 就可以拆分为 cat(像猫一样迅速的),astro(天体,巨大无比的), fee(代价很高的)。合在一起就是:行动很快,巨大无比而又代价高昂的事物,就是灾难。再比如,rho音表示运动,因为发这个音的时候,舌头运动的很快(颤音)。但是语言中不可避免的也有例外,这些例外则是惯例导致的。
这其实就是自然派与惯例派的争论
自然派
VS
惯例派
自然派:语言是受自然支配的
语言是一种自然产物,受到自然规则的约束。一切的词天然的代表着他们所指称的物体(比如catastrophe)。但是有些词看不出来与自然关联,他们认为这是由于语言的演变。所以他们致力于探究词源,寻找意义与形式之间的原始关联。
拟声词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,如neigh(马叫)bleat(羊叫)hoot(猫头鹰叫)tinkle(钟表声)等,虽然这些词为数不多,但是也是语言的基本词汇,其他的词都是由此发展出来的。其他的一些词,比如smooth,“sl”开头的一系列词,也可以看出一些拟声的成分。
斯多噶派有很多学者也坚持自然派的观点。认为在语言早期,语言的声音和所代表的事物有着天然的联系,只是现在这种联系已经不明显。
惯例派:语言是受惯例支配的
亚里士多德和他的学生多属于“惯例派”。他们认为除了少数拟声词外,词汇的意义与形式没有任何关系,都是人为的,任意的,人类可以改变它,发展它。亚里士多德认为语言形成于惯例,所以没有天然之理。言语是思想,经历的表达,文字是言语的表达。种族不同言语不同,文字也不同。但人类的思想反映是一样的,语言的词汇只是这些思想的标记。
02
语言的规律性
背景:公元前三世纪末,亚历山大大帝建立了两个殖民地,亚历山大和帕加马。之后这两个地方分别发展出了自己的流派:亚历山大学派和帕加马学派。两个学派的辩论最早是围绕“自然界是如何构成的”“自然界的运动情况怎样反映到人类语言当中”展开的。
帕加马学派:大自然的运动没有什么规律可言。
亚历山大:星球运动,季节更替是受到不可抗拒的规律支配的。不仅自然有规律,语言也同样是受到规律的支配,人们从语言现象中总结出这些规律,就成了语法。
由此衍生出了两个派别:规则派与异常派。
规则派
VS
异常派
规则派:语言有规律可循。
语言的规律不同于自然派所谓的意义与形式天然的联系,而是意义与形式之间的规则。比如词形变化。他们基本继承了惯例派的观点。因为,如果语言是人为的,那一定会有规律可言,所以亚里士多德的学生多属于规则派。为了寻找语言的规律,他们总结词形变化规则,纠正语言中不规则的行为。
异常派:自然没有什么规律可言
异常派继承了自然派的理论。自然没有什么规律可言,所以与自然有着天然联系的语言也没有什么规律可言。如果语言是人为的,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不规则现象。斯多噶学者多属于异常派。他们虽然不否认规则现象的存在,但是着重研究不规则的情况。语言既是自然的产物,而自然没有规律可言,那语言就不应当用规则来描写,而应当更加注重用法。这个观点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“规定语法”和“描写语法”。
语言的形式与意义之争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了象似性和任意性之争。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。关于语言的规律性,其实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:语言总是既有规律又有异常。不仅仅是语言学这门学科,其他的领域同样如此。毕竟,世界总不会是完美的。或许正如爱因斯坦所说:世界的亘古之谜在于其可理解性。语言学的发展就是基于对核心问题的探讨。这些问题没有答案,也不可能有答案。正如你问“如果有一天,人类研究清楚了世界上的所有奥妙,那时候人类会怎么样?”但是我想是没有那一天的,就像是冰山效应,看到的越多,水下的就会更多。